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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明星》游戏服务条款
欢迎申请使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页游戏服务,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请在参与《超级明星》游戏前,详细阅读本《超级明星》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本条款是由用户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超级明星》游戏产品及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当用户在注册游戏帐号成功后,则应视为用户已经详细阅读并同意本条款的内容,且同意遵守本条款的规定。
第一条 游戏说明
本用户条款的目的是规范游戏用户注册、使用《超级明星》游戏帐号各项行为。
用户有权在使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期间,监督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公布的标准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也可以随时向本公司提出与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有关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资费政策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有权决定《超级明星》游戏服务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能按照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具体收费方式、资费标准、包括游戏中虚拟物品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均由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超级明星》游戏官方网站(http://game.91superstar.com)上颁布。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对具体收费标准随时进行调整。
用户有义务在选择前仔细阅读,一旦用户选择购买相关虚拟物品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在游戏中设立、添加、修改增值服务并发行增值服务代用币。
在以用户购买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超出该虚拟物品的有效使用期限或增值服务的有效服务期限(不管用户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或者享受服务),或者超出有效使用或服务次数,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均有权采取措施取消用户对上述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或者停止提供增值服务。
第三条 虚拟物品的所有权
游戏中各种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币、道具等,其所有权归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规定和游戏规则的情况下使用。
游戏中各类增值服务虚拟道具中,如无特殊标识的,该道具为一次性使用道具,如该一次性使用道具有有效使用期限的限制,则以道具上方标明的期限为准,且从购买之日起算,如无标明,则表明该一次性使用道具无使用期限的限制;有效使用期限道具均有特殊标识,,在有效使用期限道具上方标明具体的有效使用期限,其有效使用期从购买之日起算。超过有效使用期的,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收回其使用权。该有效使用期限并不因任何原因而中断、中止。
游戏中的各类增值服务虚拟道具,用户在购买之时,部分道具可选择赠送或购买,如选择赠送,则表明用户同意购买此道具的使用权给用户以外的其他游戏帐号用户;如选择购买,则表明用户同意购买此道具的使用权供用户自己使用,选择后,将不得更改,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该道具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交换等形式。
第四条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义务
1.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2.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一定不会公开、修改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2)保持维护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第五条 用户的义务
1. 用户应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 用户自行负担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相关的电话费用、网络使用等费用。
3. 用户有义务提供详尽、真实且及时更新的个人资料。如果因为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真实的信息,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本条款约定的服务,用户自行承担协议终止的一切后果。
用户同意,用户提供的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作为认定用户与帐号的关联性以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
4. 遵守本条款以及《超级明星》游戏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其他服务条款等。
5.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使用者,应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6. 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其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所涉及的责任。特别地,用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
a. 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宣扬、教唆使用外挂,私服以及木马的相关内容的;
j. 发布任何经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本公司未认可的内容、文件等在内的主页地址或者链接的;
k. 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7. 用户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或参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活动。用户不得干扰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常地提供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攻 击、侵入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网站服务器或使用网站服务器过载;攻击、侵入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游戏服务器或使游戏服务器过载;制作、发布、传播、使用任何形式的妨碍游戏公平性的辅助工具;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破坏游戏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Bug);不合理地干扰或阻碍他人使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 如果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现用户数据异常,有权根据本条款、游戏公约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游戏帐号的冻结、封停、终止直至 删除。基于上述行为而被本公司冻结、终止、删除游戏帐号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的用户,无权因此要求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任何补偿或退费。
第六条 服务的中断、停止
1、服务的中断、停止
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需要定期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或针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停机维护;此外,出于业务考虑,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留在一定情况下终止本游戏 的权利。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停止或中断游戏服务器所提供之服务,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用户或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该予以理解,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并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1. 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暂停服务,但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尽快完成维护、更新工作;
2. 服务器遭受损害,无法正常运作;
3. 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4. 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
5. 在紧急情况之下依照法律的规定或为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6. 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2、服务的终止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留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终止或部分终止运营《超级明星》游戏的权利。 不管由于任何原因终止运营,用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自行处理游戏帐号(包括注销或停止使用该帐号)、游戏内虚拟物品等相关事宜。用户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继续运营,也不得因全面终止运营而要求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再能继续使用游戏帐号、游戏内虚拟物品等而要求的赔偿)。
第七条 责任限制
对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仅作下述有限保证,该有限保证取代任何文档、包装、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如果有)。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仅以"现有状况且包含所有错误"的形式提供相关的产品、软件或程序及任何支持服务,并仅保证:(1)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基本符合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式公布的要求;(2)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基本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式公布的服务承诺相符;(3)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仅在商业上允许的合理范围内尽力解决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所遇到的任何问题。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其他类型的保证,不论使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无病毒以及无错误的任何默示保证和责任。
另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司并不担保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会被中断或终止,并且对产品和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错误发生,以及信息是否能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均不作任何担保。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就因用户使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和服务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 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因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 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在《超级明星》游戏中中、官方网站论坛上所表达的观点、建议和其它内容均为用户本人看法,不代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观点。
第八条 链接及广告信息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超级明星》游戏官方网站的所有网页上所提供的所有链接,可能链接到其它个人、公司或组织的网站,提供该等网站的目的,是便利用户自行搜寻或取 得相关信息,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于被链接的个人、公司或组织的网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信息,不担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实时性或可信度。这些个人、公司或组织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间亦不存在任何雇用、委任、代理、合伙或其它类似的关系。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超级明星》游戏官方网站上可能刊登商业广告或其他推广活动信息。这些广告或推广活动信息是由广告商或商业服务提供者提供,并承担相应责任,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仅提供刊登内容的媒介。用户通过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其所链接的网站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其交易行为仅存在于用户与该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之间,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关,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就用户与该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之间所产生的交易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九条 信息的储存和安全及信息发布的限制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本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条款的规定,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中断依据本条款对用户提供的服务。
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据本条款提供的服务中,无论是用户原创或是用户得到著作权人授权转载的作品,用户上载的行为即意味着用户或用户代理的著作权人授权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载作品享有不可撤销的永久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用户或原著作权人仍保有上载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条 条款变更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修改本条款、游戏规则。本条款一旦发生变动,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前在《超级明星》游戏官方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敬请定期查询。用户如继续使用本条款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本条款涉及的服务。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 《超级明星》游戏、官方网站上所有的作品及资料,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均为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除非事先经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法授权, 任何人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使用,否则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切损失。此外,在用户参加游戏过程中产生并储存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器中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帐号数据信息、道具数据信息、游戏币数据信息等,但用户 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数据信息除外)的所有权均属于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用户在按照本条款正常使用本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用户帐号的数据信息享 有有限使用权。
2. 为避免争议,本条款涉及到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用户同意以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器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3. 《超级明星》游戏的内容及程序的知识产权均为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反编译(de-compile)、反汇编(disassemble)任何功 能或程序,不得对任何功能或程序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也不得利用《超级明星》游戏的任何内容而牟取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充当虚拟物品交易中介收取中介费,以营利为目的销售虚拟商品 等。
第十二条 通知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可通过《超级明星》游戏的重要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同时,用户在此授权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以向其电子邮箱发送商业信息。
第十三条 纠纷
1.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当本条款的任何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同时相关条款将按法律规定进行修改或重新解释,而本条款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不变。
第十四条 解释权
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用户如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请登录获取相关信息或拨打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10-87173727。
第十五条 附则
本条款涉及用语作如下解释:
游戏币:在游戏过程中通过乐乐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游戏充值通道兑换获得或由系统直接发放的虚拟货币,即星币。用户可以用其购买游戏中指定的游戏道具使用权或增值服务,仅限于在《超级明星》游戏中使用和流通。


